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(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)

龚玛儿
导读 你们好,我是经验网的编辑小球,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,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怎么回事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是刑法不是刑

你们好,我是经验网的编辑小球,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,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怎么回事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是刑法不是刑诉法。

2、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、强迫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3、组织、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4、犯前两款罪,并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绑架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

5、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、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6、具体量刑需要结合具体案情、情节的。

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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